吉林长春:采取五项措施 推进司法公开

2015-04-30  来源:吉林长安网

  “推进司法公开”是2015年法治建设十件实事之一。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采取五项工作措施,全力深入推进落实司法公开工作任务。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检察院党组研究通过了《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的工作意见》,成立了检务公开工作组,专门负责案件信息公开的组织、监督、指导和通报等统筹协调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以推动全市检察人员树立理性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深化阳光检务为工作目标,明确案件信息的司法依据、流程、结果及生效法律文书须依法及时公开,通过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以公开促进规范、以公开提升公信。

  三是细化工作职责。明晰案管、业务、宣传、保密、技术部门的工作职责,确定追责问责的责任主体。

  四是建立案件信息公开月通报制度。每月5日前,对全市检察机关检务公开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和人员要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五是纳入业务考评。将案件信息公开纳入基层院及市院业务部门年度业务考评范围,要树立“没有公开案件信息就是没有完成办案工作”的理念,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3个基层检察院建立了检务公开大厅,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979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27件,公开法律文书1069件。

责任编辑:李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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