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机关精心搭建载体,紧盯关键环节,加强内外协作,不断拓宽刑事执行检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获取渠道,取得了良好效果。2012年以来,共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0余人,均作有罪判决。
精心搭建载体,“挖”出案件线索。一是搭建学习载体,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个案讲评等形式,引导干警认真学习省、市监所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知识,及时明确工作重点;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邀请经验丰富的办案能手介绍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有效提升了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二是搭建宣传载体,增强被监管人控告举报意识。一方面在监管场所设立检务公开栏,向新进被监管人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提高被监管人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建立完善检察官约见谈话制度、检察官接待制度,及时向被监管人员通报侵犯被监管人权利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及纠正违法情况,消除被监管人疑虑,引导他们积极提供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三是搭建活动载体,拓宽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挖掘案件线索的渠道。2012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留所服刑、久押不决、监管安全、保障人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等专项检察活动,及时从检察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中收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成功查处了一系列职务犯罪案件。
突出关键环节,“盯”出案件线索。一是紧盯出、入监所环节。重点检查出、入监所的被监管人的人身、物品,从中发现人身伤害、通风报信、串供等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二是紧盯日常监管环节。重点关注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突然伤亡、表现异常、违反监管秩序等情况,从中发现异常现象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三是紧盯刑罚执行变更环节。紧盯监狱提请、法院做出的减刑、假释意见和裁定,明察罪犯的计分考核、立功奖励、减刑次数及幅度、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鉴定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线索。四是紧盯又犯罪案件。重点查明又犯罪案件是否由于管教民警疏于监管或者是受管教民警指使而为,从中发现管教民警玩忽职守或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犯罪线索。
加强内外协作,“请”出案件线索。一是抓好内部合作。全市检察机关坚持职务犯罪办案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反贪、反渎、侦监、公诉及控申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收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提供的犯罪线索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突然翻供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向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反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及时开展调查。二是强化外部协作。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及纪监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会签文件、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探索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有效拓宽了案件线索获取渠道。三是加强与被监管人亲友的联系。通过走访和打电话等形式,不定期与被监管人亲友进行联系,主动宣讲政策法规,及时了解监管民警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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