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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理论与实践找到最佳平衡点

2015-04-30 08:34:50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让理论与实践找到最佳平衡点

——最高法院专家学者人员双向交流计划工作综述

  2015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批高等院校专家学者交流挂职座谈会暨第一批挂职总结会。

  两年多来,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党中央、中央政法委的要求,积极推进跨部门人才交流,加强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人员双向交流,大力推进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人员双向交流计划助力法治进步

  “在这里两年多来,我学习到了许多,也参加了司改办、政治部、国家法官学院的许多调研工作,非常感谢最高人民法院给我这样一次挂职交流机会。”中央党校教授卓泽渊表示。

  卓泽渊是最高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和科研机构进行人员双向交流计划的第一批人选,2012年底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

  而卓泽渊参与的人员双向交流计划肇始于2011年。

  2011年12月,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提出通过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等机制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

  2013年7月,中央政法委、教育部、中央政法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双千计划”的通知》,在高校和政法系统间实施千人的法律人才互聘计划。同年10月30日,法律人才互聘“双千计划”现场会在陕西西安召开。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

  中央有关决定的出台为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指明了方向。

  为贯彻有关要求,早在201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并于2012年底确定了6名专家学者到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挂职任部门副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为贯彻中央有关精神,在第一批6名挂职专家学者任职期满后,最高人民法院随即启动了第二批专家学者交流挂职工作,并确定了林维等7名同志来院挂职交流。

  一大批专家学者来到人民法院进行挂职锻炼,极大地提升了人民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前来挂职的专家学者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为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法治建设法治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实现法院与法学院校、研究机构“双赢”

  “受益良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姚辉坦言。2012年底,他挂职担任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挂职锻炼之前,我对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级法院的工作职能、角色定位并没有太多的实际感悟。两年多的挂职锻炼对于丰富人生阅历,拓宽学术视野,校正研究方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姚辉表示。

  相较于已经挂职结束的姚辉而言,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广三刚刚开始挂职生涯。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刚任命他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最高人民法院打开大门,允许专家学者来任职,就是为我们提供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平台。我们一定努力向实践部门学习,提升自己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在深入理解的过程中发现研究课题,进行理论评价,使我们的理论研究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刘广三说道。

  理论联系实际,找到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最佳平衡点,成为众多前来挂职的专家学者的共同心声。

  参加挂职的专家学者纷纷表示,通过双向交流,密切了实务部门与高等院校、实务工作者与专家学者的联系,促进了理论与实践、法学研究与司法实务的结合,进一步提升了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审判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了人民法院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同,较好实现了人民法院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的互利双赢。

  架起法治建设的沟通“桥梁”

  “近年来,媒体对于专家学者到最高人民法院挂职给予了极大关注。我感觉,媒体对此事的关注更多的是因为民众对当下正在开展的司法改革的关注。因此,前来挂职的专家学者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司法改革,破除影响司法改革的障碍。”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锡锌在最高人民法院4月29日召开的座谈会上表示。据介绍,他将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在当前正在开展的司法改革中,无论是司法实务界还是理论界,对司法改革的目标已经达成了共识,前来挂职的专家学者应该扮演好桥梁纽带角色,将实务部门的改革意图反映到理论界,同时也将理论界对司法改革的认知反映到实务部门,从而推动司法改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汪海燕说。

  让理论界了解司法实际,让实务界听取理论界声音,已成为人们的共识。

  “要充分发挥挂职专家学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挂职专家学者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要理论联系实际,把最新的理论成果进行转化,用以指导实践,同时,从实践上升到理论。要通过司法改革焕发司法进步的动力、能力,破除影响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形成司法改革共识,不断推进公正司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许聪)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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