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指导、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财经大学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自由贸易区司法论坛”,近日在上海举办。本届论坛以“自贸区扩围与司法保障”为主题,旨在适应我国自贸区深改和扩围后形成的新格局新态势,深入探讨“自贸区投资、贸易管理制度改革与司法保障”、“自贸区金融创新与司法保障”、“自贸区刑事与行政司法保障”等现实问题。论坛上,一批来自美国等国家的法官介绍了大量域外经验。
据了解,这是继去年举办首届中国自贸区司法论坛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上海一中院与上海财经大学再度携手举办第二届论坛。
在主旨发言环节,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约翰·沃克、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约翰·贝茨、阿联酋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首席大法官黄锡义、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司法管理局局长马秉荣作了域外经验介绍。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和粤、闽、津、沪四地法院的法官,以及国内10余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分别着眼审判和理论视角解读了自贸区法治理念及司法保障思路。
上海一中院院长陈立斌在发言中表示,自贸区审判应改革而生,更要因改革而兴,上海法院要种好这块司法改革的“试验田”。下一步要继续明确司法政策,厘清自贸区法律适用要点,提升案件审判能力,不断探索司法便民的措施。
据了解,为提高涉自贸区案件的诉讼效率,上海一中院于去年9月推出了电子送达制度,从法院制作、发送诉讼文书到实际送达当事人的时间压缩为3分钟,受到了当事人的欢迎。同时,上海一中院还聘任了首批7名陪执员,加大涉自贸区案件的执行公开力度,确保了案件执行程序的透明度。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丽雪发言称,当前我国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例如行政纠纷管辖权尚待明确。自贸区涉及多项新政,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机制,负面清单外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等。而外国投资者对“负面清单”的不同理解则可能引发行政许可纠纷。
来自美国、阿联酋迪拜的域外法律人士应邀出席本届论坛,上海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上海贸仲、市律协等单位和美国耶鲁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国内外10余所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粤、津、闽三地法院和上海各级法院的法官近200人参加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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