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问责,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对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全面瘦身”。经过两轮清理、精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来的252个减至15个,精简率达94%。
“以往,哪个部门牵头的工作,都习惯把纪委列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使得纪检监察机关‘副业’多过‘主业’,出现了越位、缺位、错位的情况。”湖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2013年7月起,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在委厅领导和机关内设机构中摸底,归总发现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共有252个,其中许多机构的职责与纪委主业沾不上边,名目繁多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导致纪检监察机关“战线”越拉越长,牵扯大量精力,不利于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为此,湖南省纪委、监察厅结合内设机构调整,按照“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等原则收拢队伍、腾挪精力,将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政效能投诉、治理教育乱收费、政务公开、土地执法等工作移交给相关主责部门。
湖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两轮清理、精简,目前湖南省纪委、监察厅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来的252个减至15个,精简率达94%。
“以前身兼数职,‘三头六臂’忙开会。”湖南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陈健说,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前,他分管联系优化环境、行政效能、案件检查等工作,最多的时候一天参加10个会,有的会只能“点个卯”,现在不一样,精力更集中,监督更有力。
清理、精简不仅仅局限于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实际上,湖南全省14个市州纪委议事协调机构“瘦身”精简率都在90%以上。目前,湖南全省122个县(市、区)纪委也已全部完成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精简工作。
对议事协调机构的精简,使得纪检干部充实到办案一线,推动了查办案件工作。统计显示,2014年,湖南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238件10909人,同比增长39.4%,其中地厅级干部28人、县处级干部447人;结案10349件,同比增长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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