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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平谷司法局推进刑事案件速裁工作开展

2015-04-28 14:38:30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的要求,平谷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抓好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措施,积极推进刑事速裁试点工作,促进速裁程序的高效运行。

  一是联合制定实施细则。2015年1月,平谷区司法局、平谷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率先在全市联合制定了《平谷区关于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工作细则》,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范围、适用条件、适用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根据细则,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包括危险驾驶在内的11种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做到“快侦、快诉、快判、快执”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

  二是积极推进速裁试点。根据《平谷区关于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工作细则》,区司法局主要承担两项工作: 第一对拟适用非监禁刑罚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为检察机关建议适用以及法院适用非监禁刑罚提供参考。区司法局成立“刑事案件速裁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组”,专门负责对适用速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并按照《细则》的要求,将社会调查评估期限由一般案件的十个工作日缩短为五个工作日。 第二为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区司法局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自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运行以来,共对5名适用速裁程序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社会调查并出具了评估意见。

  三是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刑事案件的速裁程序高效运行成果,深化和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表现为“两早,一降低,一推进”。 早介入:把拟判处非监禁刑罚的介入时间从原来的法院审判阶段提前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工作人员提前知晓拟判处非监禁刑罚人员的基本情况,为日后管理教育奠定了基础。 早纳入管理:速裁程序使得判处非监禁刑罚人员能够尽早纳入社区矫正。一降低:速裁程序的适用,提高了刑事诉讼效率,进一步降低了羁押期间交叉感染和非羁押强制措施期间再危害社会的风险。 一推进:最终达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目标。

  四是召开新闻通报会。2015年4月22日日上午,平谷区公检法司共同推进刑事速裁工作新闻通报会召开,通报会上,平谷区法院介绍了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基本情况;检察院介绍了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情况;区司法局介绍了司法行政机关在刑事速裁程序中的职能作用;并对与会记者现场提问进行解答。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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