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4月25日,山东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全省民行检察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省政协副主席栗甲,省法院院长白泉民,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丛大鸣,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兆玉,省安全厅党委书记姜联军,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出席济南泉城广场主会场活动。
此次集中宣传共制作49块宣传展板,主要涉及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程序、监督效果和便民服务等内容,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了全景式的展示。制作民行检察工作宣传手册,详细列明了申请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为群众申请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监督提供了详细指南。公开了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程序,让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办理流程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活动现场设置了申诉受理和法律咨询台,抽调民事行政检察一线人员组成咨询受理组,专门负责提供民事行政检察法律咨询和解释答疑工作,以及申诉、控告、举报受理工作。为人民群众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法律服务,现场受理群众申诉和解答人民群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现场接收人民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的意见和建议。截至当日上午11时许,活动现场共同受理申诉控告举报线索21件,提供法律咨询126人次,发送宣传资料1500余份。
山东省检察院分管民行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吕涛告诉记者:“省检察院组织开展这次集中宣传活动,一方面,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检察工作的新规定,全面了解申请监督案件的受理条件、办案流程,进一步畅通申诉渠道,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更好地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理解、关心、支持、监督检察工作。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依法规范监督,提高检察监督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该院民行检察一处处长贾富彬告诉记者说,本次宣传活动自4月18日起在全省17个地市陆续展开,按照统一内容、统一规模进行,集中宣传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范围,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理解、支持和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保障民事行政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据悉,本次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该省三级检察院将继续在辖区开展巡回宣传活动,真正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卢金增 王庆新 彭敏 黄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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