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公开遴选执行局局长和审判员
首次探索逐级遴选高级法官岗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决定面向全国法院系统公开遴选执行局局长和8名审判员。
据介绍,根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要求,人民法院将积极探索建立法官逐级遴选制度,上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的优秀法官中遴选。这次公开遴选与以往的内部选调不同,将更加充分体现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遴选范围不仅包括各高级人民法院,还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及副省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岗位包括执行局局长和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等不同岗位法官,如此大范围地公开遴选优秀专业人才,在中央国家机关中尚不多见。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人强调,首次探索公开遴选高级法官岗位,是切实提高审判人员专业水平和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程序进行,遴选人选不仅要政治立场坚定、品行良好、清正廉洁,还要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丰富的审判经验,执行局局长岗位还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各岗位的人选既要经过严格的专业能力评审,也要经过组织部门的考核考察,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罗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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