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推广应用行政案件自动量罚系统
有效破解“同城同事不同罚、同案同事不同罚”问题
“都犯一样的事,为什么比以前处罚重,我要投诉你们!”4月22日,当被告知要被处以行政拘留13日时,卖淫违法的陈某很气恼。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兴隆派出所民警告诉她:“拘留几天不是随口说的,而是电脑根据法律法规算出来的。”
民警打开电脑,一项项算给陈某看:“你卖淫是否既遂?”“是。”“是否第一次?”“不是。”“不符合从轻情节,加1天。”“你有无主动向公安机关坦白?”“没有。”“不符合从轻情节,加1天。”“你是否利用网络卖淫?”“是。”“符合从重情节,再加1天。”……鼠标一点,计算结果出来了:行政拘留13日。陈某不吭声了。
民警在电脑上操作的是“行政案件自动量罚系统”。南京市公安局2014年初在全市推广应用此系统,建邺分局是试点单位之一。目前行政案件自动量罚系统可处理卖淫嫖娼、赌博、盗窃、故意伤害、殴打他人等5类案件。通过应用行政案件自动量罚系统、电子案卷系统等信息化项目,有效实现了对办案的全流程控制,破解了“同城同事不同罚、同案同事不同罚”的老大难问题,走出了一条执法规范化的新路子。今后,南京警方还将把吸毒、寻衅滋事、侮辱诽谤、扰乱公共秩序、旅馆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等5类行政案件一并加入自动量罚系统。
记者从系统中看到,针对几类常见的治安案件,如赌博、卖淫嫖娼等,数据库内预设了各种备选情节,有较轻、减轻、从轻、从重等7种情形。“较轻”中又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等多种备选情形,“减轻”则有“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陈述自己违法行为”等多种备选情形。办案人员按照设定的情节,一一询问执法对象,是就点击对钩,不是则放弃,最后按下回车键,电脑就会自动给出一个处罚建议。如卖淫违法嫌疑人刘某,因未满16周岁,且属初次,归案后主动交代违法行为,系统给出了“不予治安处罚”的建议,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请家长带回。
“自动量罚系统不仅方便快捷,而且摒弃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最大限度消除了群众对关系案、人情案的疑虑,极大提高了执法公信力。”兴隆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兴隆派出所通过自动量罚系统裁定案件35起,在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0余份,没有一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赵家新 杨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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