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徽省马鞍山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带好头,全国创一流”的工作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凝心聚力,锐意创新,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围绕平安马鞍山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矫正质量。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任务,推进监管全程化、矫正系统化、执法一体化建设,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规范社区矫正中心运行和管理,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教育矫正,把社区服刑人员纳入重点普法对象,有效开展个案矫正、心理辅导;积极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推行社区服务菜单制管理,全面发挥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基地作用。完善政法部门衔接配合、监督制衡机制,推动社区服刑人员信息互通互联,推行电子腕带、手机定位系统。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队伍培训。提高人民调解水平,化解重难点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化解、信访维稳中的优势作用。继续巩固和发展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逐步向社会热点难点领域拓展。加强源头治理和排查预防,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深入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建设,完善“三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推进“三调”的衔接融合。把调解和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拓宽人民调解员选任聘任渠道,推动建立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积极借助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开展调解,推荐优秀人民调解员参与人民监督员遴选。落实帮扶措施,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大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就业服务、社会救助和教育帮扶,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发挥过渡性安置基地作用,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全面开展必接工作和“黄丝带帮教行动”,扩大社会力量帮教的影响。全面开展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刑满释放人员网上信息衔接、安置帮教数据库建设工作,规范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应用,坚持对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行调研,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是围绕法治马鞍山建设,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普法依法治理成效。深入开展“学习宪法 遵法守法”主题活动,抓紧完成“六五”普法任务和总结验收工作,研究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建立健全社会普法机制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培育法治信仰。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考法、任前考法和试行年度述法等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培育青少年的法治信仰。创新普法方式,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法律宣传与“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等主题活动深入融合。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推动落实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法中的独特优势,把新媒体建成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把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融为一体。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广场、法治讲坛等法治宣传新品牌项目建设,完成法治微电影拍摄,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等公共设施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打造法治文化“一县(区)一品”新亮点。坚持“普治结合”、“普治并举”,深化基层组织、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马鞍山、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律六进”示范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加强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提高规范化透明化水平。把严格执法、诚信执业摆到突出位置,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在执法权限、执法制度、执法台账、自由裁量标准、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市司法行政特点的执法规范化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完善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教育引导法律服务队伍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职业规范,健全执业标准和工作规范体系,完善律师、公证行业服务标准,细化法律援助质量控制标准,健全司法鉴定执业监管和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完善法律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完善职业准入、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注重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实现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把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发展总体规划,完善法治人才选拔、储备、培养和使用机制。认真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坚持从严治考,积极推进我市国家司法考试标准化建设,不断创新考务服务机制,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四个安全”,把好法治人才队伍“进门关”。
三是围绕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增强工作动力。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内,从实体性、程序性、内部管理性等方面着手对各项制度予以完善,建立健全覆盖全面、纵贯到底、衔接顺畅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加强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探索与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的资源整合机制,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和合同化服务外包,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场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中心运行机制。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落实律师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有关规定,联合政法各家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律师从事公益性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探索推进律师执业专业化分工,完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建立完善奖惩分明的律师执业奖惩机制,将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依法严肃查处律师失德失信、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调整法援困难标准、扩大事项范围规定,将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动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保持适度增长。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的协调配合,落实刑事法律援助相关义务,健全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互免审查机制,建立与民政等部门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管理机制和考评机制。实行法律援助经费绩效考评制度,建立办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开展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项目实施。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强化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职能,完善和落实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相结合的统一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评估、质量评估和诚信评价制度。优化司法鉴定机构布局,提高司法鉴定行业门槛,加大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力度,规范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监督试点工作。要认真落实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积极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改革完善积累经验。
四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抓好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按照“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和“一个平台统揽、多个系统支撑”的要求,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年底前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设施建设、标识布局、服务流程标准规范,组织领导、协调运转、监督管理机制健全,确保公共法律服务的常态化、可持续、有实效。深入扎实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法律服务体系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公益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的三大功能定位,不断健全服务网络,探索形成一批多层次、个性化法律服务产品,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用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争取将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部署开展法律帮扶企业专项行动,积极围绕全市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及重要工作等,大力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努力为深化国企改革、防范金融风险、鼓励创新创业等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深化“律师进社区”工作,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律师工作补贴,满足基层法律服务需求。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将律师党建工作与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执业纪律教育、律师文化建设、公益活动开展、社会责任承担等结合起来,深化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工作,实现律师党建工作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完成律师协会换届,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强化准入、退出管理,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推进我市律师事务所加快向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开展“公证服务提升年”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和行风建设。继续推进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分类改革,加强公证队伍建设,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深入推进公证执业标准和工作规范体系建设,健全公证质量监管体系,完善公证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和公证质量事故零容忍机制。全市公证机构档案管理全部实现达标升级。建立司法鉴定行业准入评价机制和司法鉴定质量内控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和鉴定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执业秩序。规范和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建立面向社会、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基层法律服务人才选拔机制。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服务群众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健全便民服务机制,规范便民服务窗口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加大信息技术在便民服务中应用力度,畅通“12348”服务热线,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管,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保证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按照“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保持案件总量适度增长。加强刑事法律援助,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法律援助范围的规定,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规定,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军人军属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对市示范工作站进行动态管理,发挥示范工作站的引领作用。继续开展资深律师“专家门诊”。充分利用新媒体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做好领导干部联系点和对口帮扶工作,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认真落实律师参与信访值班、陪同领导干部接访、开展信访维权等制度,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信访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夯实基层基础,促进工作进一步发展。继续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做好省级示范司法所考评复核和创建工作,开展以暗访方式为主的司法所建设巡查工作,推进常态化的司法所建设巡查考核和跟踪问效,将司法所建设成为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服务群众、创新治理的司法行政一线综合平台。协调解决好开发区、新区、园区司法所管理体制、城市社区综合管理体制改革中司法所建设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化应用机制和考核机制,完善系统应用机制,提升关联应用水平,大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方式、管理方式和发展方式的转变。精心筹备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力争成为全省试点单位。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水平,继续抓好现有政策的落实,积极争取将由市县财政承担的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积极推动司法业务用房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履职条件。
五是围绕过硬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坚持把过硬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强化教育培训提素质,强化日常管理树形象,强化监督问责增效能。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精心组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严明纪律、严格履职”专项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年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维护班子集体权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大局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注重合理使用好各个年龄段的优秀干部。坚持培养、选拔、任用、管理齐抓共管,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加强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建设,要加强学习,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要敢于创新,树立问题导向,在推进解决问题中增长才干;要勇于任事,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岗位责任;要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机关效能建设,确保制度落地生根。加强教育培训。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建立健全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长效机制。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和学习档案制度,与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使用相结合。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逐步形成以组织调训为主、多种培训方式协调发展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整合司法行政教育培训资源,进一步提高培训实施能力。加强思想宣传。着力加强党的理论路线、政策方针和司法行政部门职能、工作成效、典型人物宣传,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同时,有效发挥“两微”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要加强新闻宣传管理,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完善新闻发布舆情应对等工作机制,落实舆情监测报告分析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提高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能力和维护网络安全的能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查处腐败案件,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扎实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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