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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两级法院启动审判质效“十五条”

2015-04-22 11:27:20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近日,“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在河南省焦作市两级法院启动,焦作市中级法院针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积弊和顽疾,进行大刀阔斧式的改革,出台提升审判质效“十五条”,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完善诉讼服务、提升审判质效,全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

  坚决消灭“超审限”。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为此,焦作市中级法院修订完善了《审限管理制度》,在全市法院推行案件延期先行合议制,按照法定时限逐级提交新型合议庭审判长、庭长、主管副院长审核,统一提请院长审批或层报上级法院审批的工作制度;规范刑事内审案件和基层法院请示案件的办理程序和审限监控,将对外委托鉴定工作纳入审限监控范围,对案件办理各环节存在的违规延期、扣审等隐性超审限问题,由审管办每季度进行专项评查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并将评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中院确定对外委托鉴定机构的重要考察依据,对无正当理由长期鉴定不出具结果的鉴定机构不再纳入委托机构入选名册。

  专项清理长年“积案”。全市法院开展“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每季度对全市法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排查、通报和逐案评查。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存量较多的基层法院和中院业务部门进行重点督办,逐案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法官和包案领导。对新的体外循环案件和无正当合法理由拖延办案的责任法官及相关责任领导按照规定程序问责处理。

  清除卷宗流转“肠梗阻”。一、二审法院之间卷宗流转不畅这一长期困扰人民法院的“痼疾”。为此,焦作市中级法院制定专项管理制度,规范卷宗流转工作程序和管理,明确基层法院上诉案件卷宗移送、中院二审、再审结案后的一审卷宗退卷,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的及时立案和各类已结案件卷宗归档工作的具体操作规程和工作时限,每月通报督改,每季度评查后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问责处理。

  “每案必查”杜绝“带病”归档。案件归档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决不能为审判工作埋下“定时炸弹”。焦作市中级法院建立了先评查后归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后统一归档的审判质量闭合式管理机制。审管办对本院所有已结案件逐案进行常规评查并编发书面评查整改通知,每季度通报评查情况;每季度对上级法院发回改判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并由主管院领导逐案点评通报;对信访案件和领导批示交办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逐案督促整改,对评查发现的瑕疵信访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后依照规定程序进行问责和通报。

  严查“发改案件”杜绝“发改滥”问题。焦作中级法院修订了《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异议交流反馈及情况分析和通报制度》,规范了对基层法院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建立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裁判前与基层法院承办法官当面沟通交换意见、并形成书面记录订入案件副卷的工作制度,由该院审管办在结案审核时审查交换意见笔录,对无此项笔录或笔录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不予审核结案。督促该院各审判业务部门每季度将发改案件综合评析情况汇总后在全市法院进行书面通报并报审管办备案。进一步完善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文书的公开释明机制和案件信息反馈机制,统一规范发回重审、指令再审裁定书的制作标准。对案件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涉及上下级法院内部交换意见的,要制作统一格式的内部意见函,明确指出一审或原审存在的具体问题,详细阐明裁判理由、法律依据及指导意见,审管办负责在结案审核时加强对发回重审、指令再审裁定书和内部意见函的审查,并留存一份内部意见函正本备案。

  全面开展“双推两赛”活动。组织全市法院开展庭审观摩评查和书记员岗位技能培训。评选优秀庭审上传视频进行网络直播,规范庭审记录标准和卷宗装订标准,研究制定司法辅助工作的相关考评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法官和书记员的业务技能,提升工作质效。

  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建立审判质效评估数据定期通报分析制度,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及时研究措施;按照省院绩效考核改革要求,研究制定审判质效考评标准,指导法官有效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强力推进新型合议庭制度落实。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和审判管理监督机制;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行使审判权与院长、庭长行使监督权的全程留痕、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健全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并纳入履职考评体系,加强日常督导通报,确保工作实效。

  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法院改革审委会工作机制,合理定位审委会职能,建立审委会讨论事项的先行过滤机制,大力推行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回避制度,建立数字化审委会系统,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审委会工作视频资料库和专项档案,建立审委会委员履职考评和内部公示机制。

  狠抓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规范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工作运行机制,大力推行网上预约立案服务和网络司法拍卖。积极配合省法院完成新办案平台软件的应用、培训和全省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建设工作。

  规范“文书上网”“视频直播”。进一步扩大文书上网范围,将2015年新办结案件的撤诉裁定、程序性裁定及执行裁定全部上网公开。明确文书上网率的具体任务标准,建立不上网文书统一审查备案制度和文书上网工作通报制度,落实上网裁判文书的舆情风险评估,确保上网文书不出现负面舆情。指导全市法院建设高清视频配置、同时满足庭审网络直播和“三同步、两公开”工作需要的多功能科技法庭,达到每个法庭至少1个、法院内部至少3个的建设标准。逐步推行所有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案案刻录视频光盘随卷存档,建立全市法院庭审视频资料库,并从中选取视频质量高、社会关注度高、具有普法宣传教育意义的庭审视频“精品案件”,积极向省法院“优秀庭审视频展播专栏”推荐展播。

  信息化建设要实现飞跃。按照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应用统一部署,指导全市法院统一招标购买信息化软、硬件系统运行维护的社会化服务;逐步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工程建设,指导全市法院档案管理部门对本院已经归档入库的卷宗材料统一扫描后建立电子档案信息库,并实行上下级法院电子档案分级管理、统一调度、信息共享。

  巡回审判要实现制度化。完善对巡回审判工作的督导考评机制,进一步规范巡回审判工作流程和考评标准,建立保障巡回审判工作正常开展的联动协调机制,建立巡回审判视频资料库,助推法院司法公信力提升。

  司法建议全面公开。进一步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程序、制作标准加大司法建议公开力度;组织开展优秀司法建议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评选;加强与地方党委政法委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将司法建议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评。

  全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研究制定规范法官司法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制度,从落实律师绿色通道、复制庭审笔录、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送达裁判文书,引导律师网上预约立案、代理申诉等具体措施入手,为律师正确履职提供便利,形成律师参与诉讼与法院审判工作相互配合、良性互动机制。

[责任编辑:李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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