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至明年12月底,四川省公安厅联合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在全省开展仿制式警服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杜绝仿制式警服违法犯罪,加强公安队伍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今年10月1日起,四川省保安、物管及机关事业单位内部保卫人员不得穿着仿制式警服。
此次清理整顿范围是非法产销、购买、穿着的制式警服、仿制式警服等相关警用标志,以及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不按规定着装。从今年7月1日起,四川省公安机关将对生产、销售、穿着、持有制式警服、警用标志、仿制式警服、仿制式警用标志、警械的行为,持续开展检查,并开通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据介绍,清理整顿以自查自纠为主,逾期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警方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企业应依规按计划生产,不得非法销售;从事销售的商家不得非法经营。在公安机关注册的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10月1日起按规定穿着2011式保安制服。物业管理人员及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内部保卫人员10月1日起不得再穿着仿制式警服。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2016年12月1日起不得再穿着仿制式警服,条件具备的应提前换装。其他社会人员一律不得穿着制式警服和仿制式警服。(记者 王自然 通讯员 胡雪 李佳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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