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玉民,42岁,1996年从山西农业大学毕业后,担任安泽县冀氏镇农业技术员,后任该镇办公室负责人,2002 年考入安泽县司法系统,担任司法助理员,2004年任唐城镇司法所所长至今。13 年来,共调解民间纠纷600 余起,先后被司法部、省司法厅、临汾市司法局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省优秀人民调解能手”、“临汾市十佳调解员”荣誉称号。
安泽县的初春杨柳吐绿,春意渐浓。3 月23 日是星期一,一大早,唐城镇司法所所长马玉民便在自己的办公室忙碌开了。由于唐城镇远离县城60 多里,为了不耽误工作,马玉民常常提前一天(星期日)便坐车来到所里。简单的早饭过后,从收拾打扫办公室到整理文件资料,马玉民和所里的另外两名年轻同志一起动手,不一会儿,办公室便被拾掇得井井有条。
早上8 时整,马玉民已经坐在办公桌前,将当天所要进行的工作详细罗列,准备一一落实。唐城镇辖区有13 个行政村,其中有43 个自然村,辖区有多家企业,安泽县80%以上的经济收入来自这里。除了人民调解、矛盾排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之外,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也是司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他准备在这一天内深入两个村庄,走访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和一名刑释解教人员,将《安全生产法》等资料送到附近的一家企业,对一起赡养纠纷进行调解。
8 时30 分左右,正准备出门的马玉民在大门口见到了社区矫正人员张某,他连忙将张某带到自己的办公室。接过马所长递过的热水,张某边说“谢谢”,边向马所长汇报自己近期的思想活动、打工情况,并表达了想到临汾市给儿子看病的意愿。听后,马所长详细告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规定以及办理外出所需的相关手续,并一再叮嘱张某安心为儿子治病。
送走张某,马玉民带着另一名工作人员驱车赶到李家沟村。李家沟位于唐城镇的南边数公里。一年前,李家沟村一名刑释解教人员李某由于故意伤害被判刑一年,刚刚刑满释放。马玉民首先来到村委会,向村干部详细了解李某及其家庭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在村干部的带领下,他们一起来到李某家里。这是一个简朴的农家小院,得知马玉民的来意,李某一再对自己当初的鲁莽懊悔不已,其父母一边埋怨着儿子的不懂事,一边请求马玉民能为儿子找个事干。马玉民当即表示回去后尽快联系附近的企业,争取为李某找个活干。
在李家人的道谢声中,马玉民离开了李家沟,驱车来到十多里外的庞必村。此时已近11 时,马玉民将对该村缓刑期间的社区矫正人员王某进行家访。去年秋天的一个雨夜,王某开车从打工的焦化厂回家,不慎将路边的一个行人撞伤致死,被法院判处缓刑,成为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在村干部的带领下,马玉民先后来到村委会、王某及邻居家中,了解王某在家的近期表现情况。当得知王某日常表现良好,回到焦化厂工作时,马玉民欣慰地笑了,并向王某的家人表示:“有困难,一定要向我们反映啊!”
从李家沟出来已近中午一点钟,午后的春光格外温暖。回到所里,简单的午饭后,稍作休息,下午两点,马玉民便带领大家再次上路。他们首先来到位于镇西北的一家焦化企业,将几十本《安全生产法》的资料送给一位负责人。
从焦化厂出来,他们又驱车十几里来到亢议村,准备对一起赡养纠纷进行第二次调解。原来,该村的黄老汉年近古稀,有两个儿子。多年前分家,黄老汉将家中的房产及土地分给二儿子,定下将来由二儿子为自己养老。随着年龄的增大,黄老汉的身体状况大不如从前,三天两头生病,医药费越来越多。大儿子黄某某相比二儿子稍微富裕一些,黄老汉希望大儿子承担部分赡养责任。于是,他请村里调解,村调解主任多次找其大儿子试图调解,均无果,无奈给马玉民打电话,希望他们对此事进行调解。上周,马玉民与村调解主任一起调解无果。此次,马玉民希望做做黄某某的工作。他与村调解主任来到黄某某的家里,苦口婆心,耐心劝导。眼见天色渐晚,黄某某仍坚持己见:让老人重新划分一半土地由其耕种。黄老汉和二儿子则表示不愿重新划分土地。从黄某某家中出来,马玉民来到黄老汉家告诉他,如果实在不行,可以走诉讼途径,并表示愿意帮黄老汉书写诉状。
傍晚6 时许,马玉民从黄老汉家中出来。迎着朝阳的光芒出门,披着落日的余辉回到镇上,这就是马玉民的一天,虽忙碌辛苦,却紧张而充实。
采访中,该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王国洁说:“马所长是我们的榜样,对工作发扬一个‘钻’字,对群众倾注一个‘情’字,处理案件牢记一个‘公’字,调解矛盾突出一个‘细’字,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安泽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余芳告诉记者:“三年前的冬季,有一家企业因施工爆破不当,致使驻地部分村民房屋裂缝,马玉民不徇私不枉法,不辞劳苦,迅速介入调解,历经6 个多月走访农户593 户,达成协议569 户,赔偿金额63940 元,既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企业的顺利建设。”
基层司法工作纷繁复杂,但马玉民十几年如一日,无怨无悔地奋斗着。“虽然我的岗位是平凡的,任务是繁重的,工作是琐碎的,没有名没有利,但群众工作无小事。奔走于大街小巷,村头田埂,为群众干实事,解难事,是我的责任。在乡镇工作几十年,我无怨无悔!”马玉民在日志中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