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根据《青海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从现有人员中遴选检察官的实施方案》等规定,在青海省委党校教学楼内,进行了先行试点院检察官遴选专业考试。各试点院126名应试人员参加考试。8点30分,参试人员着检察制服,凭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进入考场,9时,考试准时开始。考试内容主要是时事政治和检察实务,目的是测试检察官运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正确使用法律及处理案件的能力。
据了解,青海检察机关作为全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试点单位,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省检察院党组和检察长王晓勇高度重视,强调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开、公正。
事前,各先行试点院对本院现有检察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核,经过精心组织,在六个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院中遴选首批检察官专业考试的各项工作准备全部就绪。4月19日进行的考试,标志着青海省检察机关遴选员额制检察官工作正式启动。考试成绩将与检察官的业绩考核有机结合,形成综合评定结果,使高素质检察官脱颖而出,并把他们配置、吸附到检察业务一线。
“这次考试,意味着省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委政法委《青海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等改革决策和具体措施在我省检察机关渐次、逐步落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青海的具体体现,对实现‘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检察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建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科学规范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的改革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就进行这次考试对于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有何重要意义,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省检察院检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朱雅频做了这样的说明。
当记者问到当前青海检察机关在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面遇到哪些问题,有哪些应对措施时,朱亚频说: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改革脉动的体现。推进改革必然会遇到一些不可回避又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如,目前我省检察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我省推进“四个全面”、加快“三区”建设的现实需要;现有检察官队伍要“瘦身”,对于全体检察官如何正确对待进退流转和组织做好相关工作都是一次重大考验;在39%的检察官员额控制目标内,如何全省统筹、科学确定各层级检察院的检察官员额数,等等。为此,我们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取向,认真谋划、科学论证,加强向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请示报告,通过学习借鉴其他先行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鼓励基层开展改革探索和及时完善配套制度措施等破解改革难题,努力使改革成为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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