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三分院积极落实高检院与司法部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及市院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相关要求,加强沟通交流,创新监督方式,案件监督评议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完善监督评议程序。本次评议会由三分院和北京市司法局联合组织,三分院负责会议的总体筹备工作,市司法局负责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参与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并通知监督员参加监督评议。评议开始前明确了人民监督员的保密义务和应当回避的情形,评议后明确了监督员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会议全程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确保监督过程公正透明。
二是强化监督评议力度。在人民监督员内部推举主持人和记录人的基础上,案件评议会由人民监督员独立主持完成。在评议过程中,三位监督员认真听取承办人介绍案情、陈述案件事实证据和作出拟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并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询问。随后,三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长时间的闭门评议和表决,针对案件中涉及的公安机关工作规范性和该案可能引起的社会影响等方面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分别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和亲身经历充分发表了监督意见,形成一致评议结论。
三是开展专题座谈交流。本次评议是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中我院首次组织监督评议,也是与市司法局就个案监督的首次合作,特别邀请了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工作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会后,三分院、办理案件的基层院、市司法局工作组以及人民监督员就新形势下如何更好的开展人民监督工作、如何切实贯彻落实《方案》规定作了深入沟通,表示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不断沟通,协调配合,按照新的要求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积极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重庆检察院将公开选任220名人民监督员
·浙江宁波检察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陕西西安检察院请律师做规范司法监督员
·广东:聘请207名律师任诉讼服务窗口监督员
·广西26名特邀监督员积极建言献策
·山东司法厅选任56名人民监督员
·山东司法厅选任56名人民监督员
·安徽省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启动
·北京启动人民监督员选任机制改革试点
·宁夏银川:聘请20名监督员监督法院廉洁司法
·河南商丘中院邀请廉政监督员共商大计
·天津检察院实行廉政监督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