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法院调研
真诚谏言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辽宁省人大代表近年来对辽宁高院工作给予大力监督和支持。仅去年就有30余位人大代表见证6个地区法院执行活动;近900名各级代表、委员共参与152次旁听庭审;400余名省人大代表积极为法院工作建言献策,向法院反馈的意见建议整理后达45条涉及七方面问题……
近年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及各级人大代表以法院发展的难点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接地气,真诚谏言促审判,辽宁高院各项工作在借力扬帆中破浪前行。
助推审判工作水平提升
去年4月22日,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阳带领的调研组来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一天,他们旁听了沈阳中院对被告人于某贪污案的庭审,听取了沈阳中院和沈阳市皇姑区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汇报,并与法院干警深入座谈。
去年初,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将规范法院司法行为作为监督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具体部署。为使活动更具针对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三个调研组围绕三个专题赴沈阳、鞍山和铁岭等多地展开调研。明察暗访、旁听庭审、与地方群众代表座谈,调研组走访的足迹遍及省内10个市和1个专门法院,掌握了充分的第一手材料,作为统计分析的客观依据。
在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和推动下,辽宁高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有效开展,成效明显。
辽宁全省三级法院去年3月初正式启动“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辽宁高院进行全面部署,围绕审判权、执行权行使的规范,司法公开的规范,错案责任追究工作的规范,队伍建设工作的规范等方面分解了11项内容。
据了解,辽宁高院13个部门出台48个规范性文件,全省中级法院陆续上报81个规范性文件。省高院制定并下发《关于规范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的若干意见》、《案件卷宗调转工作细则》等文件,理清上下级法院之间、各个审判环节之间行为规范;精选出8个参考性案例,为法官提供了有效权威的办案参照;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明确15种常见罪名的量刑情节适用。
去年7月29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门听取了辽宁高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辽宁高院对规范司法行为工作高度重视,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应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为法院规范司法行为提出了9方面意见和建议。
以公开促公正赢得公信
去年11月19日上午,鞍山市立山区法院正在对一起房屋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辽宁省人大代表、鞍山市铁西区新城街道马屯支部书记王晓明和其他6名人大代表一起被邀请见证此次执行的全过程。
案子执行一半,被执行人不肯让出房屋。王晓明建议执行人员找到被执行人亲属共同做工作。被执行人哥哥到现场后,主动帮助说服被执行人搬离了房屋。
围绕法院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辽宁高院以专项活动为载体,拓展人大代表监督法院工作渠道。针对“执行难”问题开展了“代表见证执行”活动,为人大代表提供“零距离”体验和“面对面”监督执行工作的机会。去年,30余名省人大代表参加了省内6个地区法院组织的“代表见证执行活动”。
王晓明代表评价说:“通过这样的活动,我既看到了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取得的进步,也看到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将多给法院出些主意。”
辽宁高院去年还组织人大代表到各级法院旁听庭审,通过直观感受法院工作的方式,有效进行监督和建言。活动开展以来,一些法官在庭审时的不规范行为被细心的代表们一一指出。法官们对自己的要求更加严格,庭审水平越来越高。
为了便于代表全面掌握不同地区法院基层工作情况,去年9月下旬开始,辽宁高院以异地视察法院工作形式开展了“人大代表地方行”活动,先后邀请不同地区的24位全国及省人大代表参加活动。代表们分赴葫芦岛、本溪和丹东等地法院旁听庭审、视察派出法庭和座谈交流。
异地视察免不了舟车劳顿,也需要占用代表们更多的时间,但刘云文代表说:“法院邀请代表视察工作是对代表的尊重,更是对代表所代表的人民的尊重,一定要珍惜机会。”
真心诚意打造沟通平台
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缪蒂生多次强调,要以“真”、“诚”、“实”的态度做好代表联络工作。近年来,辽宁高院加大了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的力度。
2014年,辽宁高院出台了《关于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绿色通道的实施办法》。除了进一步完善旁听制度、建立听证制度和代表接待室外,还规定创建专线手机平台,为人大代表监督法院铺就“绿色通道”。
辽宁高院人大代表专线手机短信平台于2014年初全面开通。一年来,该平台与全国和省人大代表通电话、发短信共2413条。
此外,辽宁高院在全省法院还建立了三级联动的联络机制。每位院级领导负责联络一个地区,每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均有一位辽宁高院领导或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实现了全省法院监督联络工作立体全覆盖。
辽宁高院对待人大代表监督的“真”、“诚”、“实”,还体现在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上。
对于代表建议的办理,辽宁高院去年在原有办理规则的基础上又进行了细化和完善,进一步明确承办单位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院长的领导责任,专门工作机构的协调督办责任。
对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收到的21件代表建议,辽宁高院16个部门、5个中级法院承担了办理任务,件件有具体责任人,事事有责任领导。
辽宁高院还制定了约见提议人、疑难复杂建议会商和听证、建议来信办理月督查、月调度、月通报等制度。去年,辽宁高院先后邀请40名代表委员参加疑难复杂案件听证会5次,召开各种专题座谈会13次,邀请35名省人大代表参与建议办理的调研论证,21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满意率达95.24%。(记者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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