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咋调解我都同意”
运行近一年铁岭“大调解”体系捷报频传
一年前,辽宁省铁岭市开始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经过近一年运行,已经形成了以调解中心为核心,以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专业性调解为延伸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对该市“大调解”工作体系进行了深入探访。
法律法规记熟吃透
走进铁岭市人民调解中心,宽敞明亮的调解大厅让记者豁然开朗,调解员正在窗口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答疑。
铁岭市司法局局长李明涛介绍说,2013年年底,市司法局召开了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动员大会,明确了层级管理、属地落实、行业指导相结合的管理体系。
2014年4月29日,铁岭市人民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物业、婚姻家庭、校园伤害、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调委会入驻调解中心。
“孩子他爸是现役军人,你们开发商要是不管,我马上带孙子跳楼!”年过六旬的王某抱着孙子激动地说。
2014年7月3日,铁岭市佳丰北郡小区发生一起涉及军民关系的物业纠纷案件。当事人王某是一名现役军人的母亲,因为家里被消防蓄水池管道挡光,与开发商僵持不下。
调解员孔宪文和段慧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挑出了当事双方不妥之处,建议将蓄水池上面的挡光管道锯掉改造成健身广场。最终,王某心服口服地说了一句“你们咋调解我都同意”,双方握手言和。
孔宪文感概地说:“想要做好调解工作,必须要有扎实的法律法规知识作支撑。”
据介绍,在调解中心,各调委会均有详细的学习计划,还推出工作人员授课制,边讲边议边讨论。物业管理条例、婚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早已被调解员记熟、吃透。
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成功调处各种矛盾纠纷86件,成功率达95%。
商业投保医患无忧
2014年7月17日早上7点多,铁岭市昌图县某医院发生一起因医疗纠纷引发的医闹事件,患者家属在门诊大厅披麻戴孝又哭又闹,场面十分混乱。
铁岭市医疗纠纷调委会以第三方身份进行免费调解,在安抚患者家属情绪后,找来医学专家对患者死因进行鉴定,最终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这起纠纷从和解到赔偿仅用了不到两天,如此之快还要得益于铁岭市推行的医疗纠纷责任险制度。”铁岭市医调委主任陈立坚说,铁岭市共有二级以上医院18家,都已完成了医疗纠纷责任险投保工作。
铁岭市司法局副局长米多介绍,经市卫生局授权、司法局批准后,一家保险经纪公司作为中介机构被引入,负责市医调委组建、人员选聘、经费保障以及采购保险等,2014年6月6日,铁岭市医调委应运而生。
谈及推行责任险制度好处,米多欣慰地说:“引入商业模式投保,医院赔偿支出减少了;调解组织作为缓冲带使怨气有了宣泄口,缓和了医患矛盾,维护了医疗秩序;专业性调解遵循法律法规,杜绝了漫天要价局面。”
铁岭市医调委成立以来,已成功调处医患纠纷达39起,由于良好社会效应,该市今年以来没有新发生一起医患纠纷。
交通事故一站处理
针对日益增多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情况,2014年6月,市司法局指导、配合开原市公安局成立了辽宁全省市县(市)级首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中心,开原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随后进驻。
记者了解到,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实行“三级调解”平台模式,即一般案件属于第一级别,由办案民警及调解员参与调解;重大案件属于第二级别,由交警部门主管领导、调委会及法律援助部门参与调解;疑难、有社会影响案件属于第三级别,由交警部门一把手、调委会、法律援助部门以及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参与调解。
“针对交通事故纠纷可能引起的诉讼,交调委作用凸显,免费调解省去了立案、举证、审理、判决、执行等繁琐的法律诉讼程序。”米多说,目前开原市交调委已成功调处100余起案件,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李明涛向记者介绍,“一站式”新模式,让事故双方有了一个解决纠纷的新途径,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方便快捷,利于化解矛盾,缓解警力不足和诉讼压力。
目前,铁岭市昌图县、铁岭县交调委都已进驻各县交警大队。
“构建‘大调解’,有利于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促进矛盾化解工作;有利于减少人民群众讼累、节约司法资源成本,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李明涛说。(记者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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