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来稿选登

浙江海宁:首次运用录音录像方式记录庭审

2015-04-20 14:33:13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平安浙江网 

  4月15日,浙江省海宁法院第2法庭的庭审现场,竟然没有书记员。书记员的位置上只有1台电脑和1对音箱,如果仔细观察,还会在桌面上发现一个多边形的全向话筒。原来,这是海宁法院推进庭审记录改革后,首次运用录音录像方式记录庭审。

  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并不是所有案件都采用录音录像方式记录,目前只针对几类案件,比如一次开庭能审结的、审判人员对庭审笔录依赖度低的案件等。利用录音录像方式记录庭审的,法庭不再另行制作书面笔录,庭审结束后,庭审记录即告完成,当事人无需签字确认。当事人要求查阅庭审记录的,可以在法院观看庭审录像,要求复制的,法院可以提供录音光盘或录音拷贝至当事人提交的U盘。

[责任编辑:李镕良]
相关报道

·十年法治浙江建设 创新经验不断
·浙江:学法用法从“软任务”变“硬指标”
·浙江成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研究会
·浙江召开全省法院知产审判工作会议
·浙江金华中院与8家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
·浙江宁波检察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浙江宁波检察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浙江公安打造专业敬业职业的协辅警队伍
·浙江:启动首轮信访督查 真刀真枪求实效
·浙江永康检察院启用案管中心 提供多元服务
·浙江东阳公安推行"项目警官制"实施主动警务
·浙江宁波检察院:以束权性思维规范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