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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海沧区法院试行参审团

2015-04-20 14:20:13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一起涉嫌聚众斗殴罪案件时,7名参审员出现在庭审现场。据介绍,这是海沧区法院试行参审团制度,第一次以这种形式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此案同时在海沧法院官方微信和门户网站同步全程直播。

  据海沧区法院新闻发言人付臻介绍,参审团制度目前适用于重大、疑难、争议较大的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参审团成员简称参审员,目前主要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中广泛选任,建立参审员数据库,并适当从厦门台商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中选任参审员,参与涉台案件审判。

  开庭前,法院从参审员数据库中随机选取10至15人,根据能否参加庭审、是否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等因素筛选,最终确定3至9人组成参审团,自行推选或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指定一名成员担任团长。

  庭审结束后,参审员独立对案件事实认定部分发表意见,作书面记录;当参审员意见出现分歧时,团长负责组织成员进行投票,依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讨论意见;参审团形成最终意见后,由全体参审员签字,并将意见交予合议庭或承办人,作为裁判参考。

  在合议庭讨论案件时,参审团的最后意见将被纳入讨论范围,相关讨论意见也将记录到合议庭笔录中;案件审结后,法院将案件裁判文书送达参审团,及时告知案件的上诉、抗诉、申请再审等方面情况。(记者赵文明)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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