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上午9时至12时。
2.考试地点:中央政法委机关。(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14号,可乘111、109、101、103、202、211、614、685、609、619、614路公共汽车,在“沙滩路口西站”下车,往西第一个红绿灯往南100米路东即到。)
二、领取准考证
请考生本人务必于4月25日下午3时至5时,到中央政法委机关,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看考场。
三、笔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不能确认身份的取消笔试资格。
2.请考生于开考前30分钟入场,按考号对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3.答题前请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
4.请各自准备好黑色钢笔(签字笔)。
5.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使用电子词典和计算器等电子设备。
6.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考试如有作弊者,取消其此次差额选调资格。
7.请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禁止吸烟。
8.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答卷,交卷后,经监考人员允许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场不提供停车场所,请考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中央政法委干部室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