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全市法院今年司法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全市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等七方面的改革工作,落实改革各项任务。
据介绍,这七项改革包括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人民法院应该受理的案件,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落实法官员额制,按照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法官员额必须控制在中央政法编制的39%,进入员额的法官必须在审判岗位办案,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办案要达到一定数量。对已经具有法官职务但未能进入员额的,保留原有待遇,实现平稳过渡;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法院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审判辅助人员又包括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落实法官遴选改革,按照法官遴选办法,做好遴选工作。现有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全部纳入遴选范围。对进入员额的法官要严格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避免“一步到位”用尽员额,防止论资排辈,不搞迁就照顾,确保业务水平高、办案经验丰富的人员进入法官队伍;落实审判责任制,强化内部制约监督,规范院、庭长监督权责,处理好独任制、合议庭与院、庭长的关系,对院、庭长不当干预的案件,由院、庭长承担责任。
同时,还要落实经费统一管理改革,西宁全市两级法院要作为省级政府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编报预算,通过国库直接拨付经费。收取的诉讼费、罚没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要由省法院审核汇总后全额上缴省级国库;深化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实行诉访分离,畅通依法信访渠道,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严格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制度,规范信访程序,依法处置无理缠诉闹访,坚决维护司法裁判的既判力和权威性,努力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出口不畅,程序空转问题,实现涉诉信访法治化、信息化。(记者 于瑞荣 实习生 陈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