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江西省人大内司委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汇报座谈会,听取省检察院,南昌、宜春、吉安市检察院和鄱阳、广昌县检察院等三级检察院预防工作情况汇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亦森出席并讲话。江西省监察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8个单位交流了预防工作经验,并提出意见建议。
谢亦森对江西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预防腐败必须是‘大合唱’而不是‘独唱’,必须是‘交响乐’而不是‘独奏’。”谢亦森指出,面对新形势新常态,进一步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刻不容缓;预防腐败必须形成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健全单位各负其责,检察机关指导、监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精心组织,确保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询问工作取得实效。
记者从江西省检察院了解到,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该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338件490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638件375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00件1152人。法院审结后作出有罪判决449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45亿余元。
办案同时,该省检察机关加强预防监督,对有关行业、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发出检察建议,做到查办案件与整改建议、警示教育、行业预防“三同步”,推进了行业治理和惩防体系建设。该省检察院与省金融、工商、税务、建筑、医药卫生、海关、国企、技术监督等8个行业和系统的17家主管部门建立共同预防联系协调制度,促进了重点行业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在开展重大项目专项预防中,该省检察院与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等10个部门共同研究加强和改进预防工作措施,制定专项预防实施办法。该省检察机关选取了418个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对最高检在江西挂牌督办的4个重大预防项目,省检察院强化督促检查,会同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开展预防监督,提供预防咨询,举办预防讲座,帮助建立健全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其中宜春市检察院在承办杭南长客运专线(宜春段)重大项目工程预防中,加强与项目单位协作,注重构建预防机制、防控腐败风险。2014年9月,该项目竣工通车,承建单位中铁四局荣获中华铁路总工会“火车头”奖杯、“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为打牢制度预防“基石”,该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强化分析研判。该省检察院组织了七次较大规模的预防调查活动,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分析2129件、预防调查4252次,调查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197件、移送立案140件,调查报告引起党委、人大、政府重视并作出批示1639件。共向发案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党委政府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734件,其中被采纳5082件,帮助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1800余项。
4月15日至17日,该省人大内司委与省检察院组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研组,赴萍乡和新余市进行实地调研。5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欧阳晶 胡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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