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安机关在部党委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立足省情特点、工作实际,深入探索实践,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引领全力协调推动,全省公安改革工作实现了科学稳步推进。
一是紧跟部省步伐,抓好对接跟进。公安改革是社会治理领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党委、省委的顶层设计是大前提。省公安厅及时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10个专项小组,细化明确了职责分工,研究制定了工作规则。公安部和陕西省委每次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后,省公安厅都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专题研究,第一时间落实推动,确保了陕西公安改革不掉队、不跑偏、不落后。
二是突出理论支撑,抓好论证调研。主要是同步推动开展了3个层面的调研论证活动:在省级层面,省人大专门成立了3个课题组,就深化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分赴全省各地进行了调研,并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了汇报推动。在省直部门层面,围绕公安队伍管理体制和公安民警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协调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人社、省财政等部门,多次深入市县座谈调研,为后续跟进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公安系统层面,从去年初开始,省公安厅就结合调研工作安排,将可能涉及到的重大改革事项细化分解为重点调研课题,厅党委班子成员牵头认领,深入一线进行调研。
三是接实陕西地气,抓好实践探索。公安改革既需要顶层设计,也离不开实践探索。工作中,省公安厅在深刻领会部党委公安改革部署要求、全面加强省级层面顶层设计的同时,积极鼓励基层公安机关实践探索、创新推动,创造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实践经验。针对长期以来社区警务工作易“虚抓”、难“实干”的现象,探索建立了“双向积分”动态考核工作机制,有效地解决了社区警务工作细化难、落实难、考核难的问题。
四是强化深改设计,抓好落地见效。省公安厅党委一致认为:对于部党委已经定下的改革事项,陕西必须立即改、改到位;对于部党委尚未明确的改革事项,陕西必须先行研究探索,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在广泛吸收全省公安机关实践探索经验的基础上,迅速拟定了陕西省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3月20日,陕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专题研究并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
为确保各项改革持续深化、落地见效,在下步工作中,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加强请示报告,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进一步抓好先行先试,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进一步严格督导推进,以强有力的措施坚决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陕西汉中公安秦风行动破获刑事案件2015起
·陕西延安中院:廉政监察员形成长效机制
·陕西延安司法局邀请公民代表走进市政府
·陕西汉中中院:加强操作培训 提升应用水平
·陕西铜川中院专题分析研判司法不规范问题
·陕西韩城:开展教育培训 推进法治建设
·陕西韩城:开展教育培训 推进法治建设
·陕西咸阳中院与被告人签订社区矫正责令书
·陕西宁陕法院建立诉讼服务中心
·陕西韩城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活动
·陕西公安厅部署厅机关社会扶贫工作
·陕西公安厅部署内部枪支管理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