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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法委调研成都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

2015-04-14 14:36:52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成都长安网 

  近日,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省大调解办主任王萍率调研组到成都市调研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成都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市大调解办主任苑晓华,市委政法委副巡视员、市大调解办副主任张建平陪同调研。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农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在调研座谈会上做了交流发言。

  调研组先后到成都市大邑县、成都仲裁委员会进行调研。在大邑县,调研组深入大邑县人民法院、大邑县人民法院安仁法庭、大邑县安仁镇裕民村实地调研基层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情况,详细了解了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大邑做法”。对大邑县委、县政府坚持在“综合上下功夫、在结合上做文章”,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探索建立了有机衔接、协同配合、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大邑实践”给予了高度赞许。在成都仲裁委员会,调研组详细了解了该会的机构设置、主要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该会积极开展案件调解、和谐解决群体性合同纠纷、仲裁与法院建立有机衔接机制等多项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

  王萍副书记在成都仲裁委员会调研时指出,仲裁是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仲裁机构职能的发挥,对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成都仲裁委作为成都地区唯一的民商事合同纠纷仲裁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案件办理和宣传工作,发挥仲裁员的专家优势,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力,同时要不断总结经验和做法,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为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成都市近年来“大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成都市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客观要求。随着社会事业发展进步,矛盾纠纷主体、种类、规模均呈现出多元化趋势,老矛盾与新问题相互叠加,单一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势在必行。二是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要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基本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决定》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执政、行政、司法、履职等方面都必须依法办事,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也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三是大调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四川实践”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四川积极构建大调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5.12”汶川特大地震、“4.20”芦山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善后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探了路、铺了石,希望大家继续努力,攻坚克难,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四川模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咏 乔波)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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