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开发区法院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2015-04-13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法院内部去行政化,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全面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为推动改革顺利实施,该院科学设置审判单元,积极改革案件审批制度,尝试主审法官负责制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两种审判单元,院庭领导原则上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对于合议制审理案件,明确担任审判长的条件及合议庭成员责任。同时,该院还努力推进基层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东海法庭率先试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梁位桐 高沣秋)

责任编辑: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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