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近日会同省环保厅、省森林公安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座谈会明确,检察机关、环保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办案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对不移送或者移送后不立案的,要依法履行立案监督职责,确保相关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检察机关和环保、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强衔接配合,建立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机制和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提前介入机制,保证办案质量。
座谈会透露,2014年,江西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件14人,监督环保部门移送案件1件4人;受理森林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220件334人,监督移送立案19件25人;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7件107人,监督移送立案22件31人。(记者黄辉 通讯员蔡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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