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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首创二审案件即分即审即结机制

2015-04-13 08:31:08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天津二中院首创二审案件即分即审即结机制

  两个“不知”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

  图为天津二中院实施即审即结机制首次开庭。戴伟东 摄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八法庭,一起由车辆损毁引发的民事纠纷案在此开庭。

  庭审进行40分钟,审判长李纪申宣布休庭。

  随后,合议庭成员并未像往常一样返回办公区,而是直接走进合议室,进行即时合议,书记员实时记录合议情况。

  与此同时,速录员组织当事人双方查阅庭审笔录并签字。

  经过10分钟的合议,合议庭再次走进审判庭。李纪申当庭宣布判决结果,法槌敲落,标志着二审案件即分即审即结机制正式在天津二中院实施,这在全国法院属于首创。

  天津二中院院长姚奎彦今天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这一机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四个“即时”和两个“不知”。

  四个“即时”,包括即时随机分案、即时开庭审理、即时合议、即时当庭宣判。两个“不知”,是指开庭前当事人不知道这个案子由哪个法官审理,法官也不知道要审理什么案件。

  “当前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现象的屡禁不止以及当事人的合理怀疑,是造成司法公信力下降的重要原因。我们经过不断探索研究,推出即分即审即结审理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三案’问题,消除了当事人的合理怀疑,从而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这是推出该机制的初衷和核心所在。”姚奎彦说。

  据介绍,根据自身实际,天津二中院出台了《关于建立二审速裁案件即分即审即结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共12条,明确即分即审即结案件的随机分案工作,应当于开庭当日且在开庭前完成;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明确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合议庭对即分即审即结案件的评议应当在休庭后即时进行;合议庭评议后,认为案件可当庭宣判的,应立即恢复庭审,由审判长宣告裁判结果。

  记者了解到,即分即审即结机制的实施,要求分案、开庭、合议、宣判等环节当庭完成,从而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实现简案快审,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省审判资源。这是该机制实施后带来的附加效应。

  作为审判长,李纪申直到开庭前半个小时,才拿到案子卷宗。她坦言,实施即分即审即结机制,对法官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也对法官的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实行即分即审即结机制如何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对此,姚奎彦解释说,“我们选择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案,同时,明确界定适用该方式审理的案件,主要包括事实相对清楚、法律关系相对明确的案件。”

  截至目前,天津二中院采取即分即审即结机制审理的案件,已经占到该院全部民商事二审案件的50%左右。(记者王斗斗)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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