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对我省高速公路入口超限超载车辆劝返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四部门要求,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及公路安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组织人员深入源头企业、公路收费站、治超站开展集中宣传。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及时报道集中整治的进展。
依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货运源头装载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导审查运输企业大型货车驾驶人从业资格和安全驾驶记录,落实货运驾驶人管理机制;通过货车驾驶人的信息沟通,严把驾驶货运车辆“准入关”;加大源头车辆装载监管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开展驻点和巡查工作,确保源头企业车辆进场、装载、过磅、验票的监管工作。
从4月起,公安、运政、路政、收费部门入驻劝返站,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教育警告,登记、抄告其车辆和货物装载违法行为的基本信息,重点深查货运源头单位的法律责任。从5月1日开始,依照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关于严禁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通告》规定,实行“一站式”联合查处制度。(郑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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