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出台4项措施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黑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永波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明确春季防火工作责任,层层签订防火责任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黑龙江省公安厅出台了4项措施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利用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的契机,推进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并加快消防站建设,配齐消防执勤车辆和灭火、应急救援器材;加大教育和监管力度,对社会单位进行细致认真的检查,依法严肃处理社会单位的消防违法行为;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加快完善消防责任体系,强化党政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努力提高依法治火水平;以消防宣传经常化、制度化为目标,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以消防培训多元化、常态化为目标,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据悉,黑龙江省公安厅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建立联防机制,加强与气象、媒体等专业部门的联系沟通,在火险预报、火情动态等方面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定期通报、综合分析等信息互通机制,加强火险形势分析和预警。(记者 冯锐)
·黑龙江法院与银行合作实现"点对点"网络查控
·黑龙江公安出台四项措施推进实战化练兵
·黑龙江公安厅出台五项措施推进反腐工作
·黑龙江检察机关:将软约束固化为硬要求
·黑龙江法院与银行合作实现"点对点"网络查控
·黑龙江大庆龙凤:模版卷宗“倒逼”规范司法
·黑龙江大庆龙凤:模版卷宗“倒逼”规范司法
·黑龙江法院系统全面升级人民陪审工作
·黑龙江大庆检察院:创新思路 规范服务
·黑龙江公安厅出台四项措施加强干部审计监督
·黑龙江哈尔滨公安机关创新交通管理
·黑龙江法院健全反腐倡廉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