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执法 强化监督
基层民警认真学习领会两个《规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两个《规定》一经发布,在广大民警中引发强烈反响。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法制处处长罗华伟认为,要将两个《规定》贯彻好、落实好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将规定内化为行为准则,从源头上减少干预司法的行为。二是办案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决不能碍于情面、囿于上下级等关系,而不愿意、不敢记录。三是要尽快完善配套措施,用办案责任“倒逼”办案人员主动记录、排除干扰。作为公安分局法制部门负责人,他表示要从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上严格要求自己,做队伍的表率,以自身的高标准严要求辐射带动民警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东莱派出所所长杨展慧认为,个别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案件,譬如通过批条子、打招呼等方式过问甚至干预案件办理,已经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发布两个《规定》,完善了办案民警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机制,有利于司法独立。今后,凡是过问案件的,无论是谁、在什么时间、过问什么内容都将被记录,并通报给相关部门,影响司法公正的就要进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中队长卢志兵认为,如何做到司法独立,两个《规定》从制度上强化了保障。过去在执法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打招呼常常让民警很头疼。两个《规定》出台后,拒绝有了依据。只要敢于记录,就不会再有人过问案件。这样,没有了他人过问,民警工作起来自然就没有了干扰,保障了执法,促进了公平正义。两个《规定》堵住了利用权力插手具体案件和托人说情的通道,从而让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敢、不能插手和过问与自己本职工作无关的案件。有效预防民警办人情案、关系案,某种程度上就是对民警的保护。
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东街派出所民警张宗长认为,两个《规定》的出台,更有利于广大一线民警公正执法,不仅约束了民警自身执法行为,同时也使民警面对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时有了“挡箭牌”。作为一线执法民警,要想硬必须自身正,把两个《规定》当作摸不得、碰不得的高压线,坚持人情为法律让路,不该过问的坚决不过问,对自己经手的案件做到不偏不倚,不为任何直接间接不当影响、怂恿、压力、威胁或干涉左右。另外,有些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方式方法日益走向隐蔽化,对广大一线执法民警而言,拒绝干预需要足够勇气和技巧。
陕西省镇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田华表示,贯彻落实好两个《规定》,关键要坚持底线思维。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办案人员依法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受法律和组织保护。基层民警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纪律,站在执法为民的高度,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按照执法办案流程履行职责,依法正确行使职权,执法办案一定要为民做主,坚决不越雷池半步。
云南省景洪市公安局旅游度假区派出所民警龚政威认为,发布两个《规定》,对基层民警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基层民警长期处于打击违法犯罪的第一线,在侦查办案过程中,如果遇到其他人员因为工作以外的原因过问、打探案件情况,肯定会对案件的办理产生一些影响。两个《规定》的出台,让基层民警办理案件时更有底气,从而进一步避免金钱案、人情案的出现。他说,两个《规定》也让自己进一步在思想上绷紧弦,案件办理中不能碰触“高压线”,不该过问的案件坚决不过问。(胡爱华 冯锐 赵家新 夏吉春 阮仕喜 李增华 吴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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