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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职责贵在坚守公正底线

2015-04-03 08:52:44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实现司法公正,必须排除一切形式的权力干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就是为了有效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导致司法不公,利用制度的力量抑制权力扩张,维护司法的独立、公正和权威。

  公安机关除了行政执法外,还担当着重要的刑事司法职能。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能否坚守“公正底线”,切实做到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实现司法公正至关重要。此外,普通民警也不可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因为在防止权力干预司法的道路上,不止领导干部,每一名公安民警都扮演着重要角色。

  日常工作中,基层民警与群众打交道最多。在民警办案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打招呼”,妨碍案件的依法处理,甚至导致冤假错案发生。因为没有“全程留痕”,无凭无据,办案民警有理说不清、有苦说不出。办案民警如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任何人过问案件都“全程留痕”,那么任何人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来龙去脉都一目了然。如今有了两个《规定》,办案民警更有依法办案的底气和勇气。因此,确保“全程留痕”对公安民警是一种保护。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普通民警在履行职责、认真如实记录他人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同时,也必须管住自己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公正依法办案。亲属替人打探案情,说不说?当事人想私下会面,怎么办?好朋友给当事人求情希望网开一面,怎么做?看似很平常的事情,同意还是拒绝,都会对司法公正产生重要影响。说到底,不管权力大小,一旦被滥用,对公平、正义、法治的损害都是很大的。

  总之,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要求领导干部管住自己的“手”,还要求包括公安民警在内的广大司法人员坚守公正底线,在工作中恪守法律、廉洁秉公、不徇私情。两个《规定》的出台,给了司法人员依法办案的底气,提高了司法抵御“权力干扰”的能力。期待广大司法人员切实履行起职责,让制度早日落地生根,公平正义真正得到实现。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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