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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听证室里的“模拟法庭”

2015-04-02 15:11:07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上海法治报 

近日,上海普陀区检察院就一起商事案件召开公开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听证会犹如一个小小法庭,就2011年得到判决的案件中存在的争议问题进行质证辩论。

上海某实业公司与上海某贸易公司间存在一份钢材订购合同,约定在2010年2月前,由实业公司向贸易公司提供一批钢材。当年3月,贸易公司起诉实业公司,要求实业公司支付违约金。实业公司应诉答辩,但原告方即贸易公司申请撤诉。此后,贸易公司先后4次以不同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前3次实业公司均到庭应诉,但贸易公司均提出撤诉。最后一次,实业公司并未到庭,法院即于这一次作出了上述有争议的裁判。实业公司不服判决,遂于日前向普陀区检察院提起了听证申请。

普陀区检察院进行了初步调查,发现法院当年在某实业公司缺席审判的情况下作出了该具有争议的判决。情况符合《上海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实施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遂作出受理决定。

听证会伊始,申请人先陈述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实业公司提交了多份证据证明该公司已通过其他三家公司履行了合同义务,并不存在着违约情况,因此他们认为法院判决实业公司向贸易公司赔付40余万元存在不妥。随后,被申请人一方发表了自己的相关意见。在听证的过程中,某实业公司还提供了部分新的证据,并邀请三家公司的员工出庭为其作证。出示证据后,双方进入质证环节,你来我往的架势俨然一场“法庭辩论”。对于钢材交付和货款去向问题,双方更是展开了“拉锯战”。最后,双方结合着今天的听证内容作出了总结陈述,并同意尝试以和解的方式处理该案。

据悉,该院将会择期开展后续和解工作。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