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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法院对缓刑犯实施电子监管写入判决

2015-04-01 10:09:23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被告人须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自社区矫正宣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接受电子实时监管……” 今年3月中旬,随着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长朱以珍手中的法槌落下,全国首份明确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电子实时监管的刑事判决书就此诞生。

  一审判决后,此案被告人梁某没有上诉。3月27日,徐汇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对梁某进行了缓刑执行交接仪式,由区司法局对梁某宣告适用电子监管,并由社区矫正民警当场为其佩戴电子脚环实施实时定位监管。

  记者了解到,梁某因琐事与邻居产生纠纷,曾多次翻爬阳台进入邻居家中实施盗窃。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据介绍,该案审理过程中,法院结合案情,采纳了社区矫正中心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并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上海市《关于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及《本市社区服刑人员电子实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在对梁某判决适用缓刑的同时,将 “接受社区矫正,实施电子实时监管”写入刑事判决书,并将“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自社区矫正宣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接受电子实时监管”等要求一并写入判决书。

  据悉,27日当天,徐汇区法院还和区司法局共同签署了该区《社区服刑人员电子实时监控方案》。该方案设计的工作流程包括:司法部门通过调查评估事先告知、被告人知情同意并自愿承诺、通过判决予以确认、明确佩戴要求及措施等,以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监管。而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对适用缓刑的罪犯实施电子实时定位监管,并在法庭完成宣告和交接,这对在制度层面进一步保障审判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无缝衔接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张国华对徐汇区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据他介绍,上海目前正在酝酿出台全市性的对缓刑犯实施电子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届时,哪些单位有电子监管决定权、施行电子监管的标准等内容都将予以进一步明确。

  链 接

  电子实时监管措施,是一种穿戴式电子监控装置——俗称“电子脚环”,用于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定位监管。佩戴电子脚环的对象必须在管辖范围内活动,一经越界,脚环就会向监控中心发出报警信号。据了解,2012年以来,上海积极推进电子脚环试点工作。自试点以来,徐汇区已经累计对53名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电子实时监管,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据统计,该区社区服刑人员已连续三年保持零重犯。(记者 卫建萍 通讯员 马 超)

[责任编辑:都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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