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检察院专题研究《全省检察机关在环境保护领域深化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利剑直指环境保护领域犯罪。
2月12日,该院检察长吴鹏飞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明确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试点专项工作,加大力度监督纠正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案件,促进依法行政。
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迅速行动,通过深入调研,研究制定了《全省检察机关在环境保护领域深化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了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和有关要求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山东省检察机关此次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主要任务是,监督纠正环保管理部门的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者的法律责任,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监督为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重点监督环保管理部门不作为、乱作为,致使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若干情形。
围绕工作任务和监督重点,全省检察机关将多措并举、重点突破。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以支持起诉方式支持有关社会组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无适格主体的,探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致使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逐级上报,经批准后可探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环境保护执法监督中发现有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该院民事行政检察二处处长王钦杰告诉记者,全省检察机关要通过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将专项活动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深入推进“三项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据悉,山东省检察机关在环境保护领域深化开展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为期一年。(郭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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