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记者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近年来三明经济受外部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深层次问题影响,全市法院金融纠纷案件执行审判数量和标的大幅上扬,2014年收案1835件,涉案标的34.51亿元,同比执行标的增长33.9%和385.37%。
为维护金融安定和社会稳定,三明两级法院针对公告送达问题突出、财产保全申请激增、结案方式居多、案件执行困难凸显等影响金融案件执行难度,专门研究金融纠纷案件高发原因,制定出台《优化金融服务化解信贷纠纷“十条措施”》、《关于为推进金融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成立全市法院优化金融服务领导小组,由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优化金融服务防范信用风险工作,依法保障金融诉权,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专设接待窗口,专人负责,当场审查,加大力度协调化解,同时提高审判效率,对金融诉讼案件在法定期限前优先保全、优先开庭、优先评议、优先判决。
三明法院充分发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执行管理机制作用,积极运用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手段,有效破解案件执行阻力和障碍,减轻金融机构负担。同时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建立法院与金融“一对一司法助企”和常态化金融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走访调研、送法进企、法律服务和案前会诊等工作,引导和教育各类金融主体和相关企业增强合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守法诚信的金融市场风尚和市场环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记者 游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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