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举办的一场公开听证会上,青岛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经过与对方质证、答辩,并聆听了听证员释法说理后,表示服判息诉。这起历经法院5次开庭审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能尘埃落定,得益于青岛市检察机关推行的民行案件公开听证制度。
修改后民诉法实施后,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案件大都经过了二审以及再审程序,开展检察监督难度增大。而另一方面,案件当事人到检察机关申诉的数量明显增多。据统计,青岛市检察机关每年为此接信接访达3000余件。
为此,青岛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实施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将听证纳入民行办案的必经程序。由于作为听证主持人及听证员的检察官们均是以中立身份全程参与,不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并严格做到事前告知、案卷全部公开、证据现场展示,因此各方当事人被赋予了平等参与的机会,均有权提出主张、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证据。
自推行公开听证制度以来,青岛市两级检察院共举办听证会226场。其中抗诉18件,法院经开庭审理改判1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70件,法院经开庭审理改判57件。据统计,该市两级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共促成民行案件检察和解30件,息诉罢访102件,终止审查7件。(记者 王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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