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春以来,云南省怒江州降水减少,气温升高,大风天气持续增多,高森林火险区域扩大,特别是进入春耕备耕期后,群众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增多,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加大,森林火情火险频发。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全州森林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及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森林防火工作上,不断加大林区巡逻排查力度,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严查各种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据统计,截止目前,云南省怒江州森林公安机关共立森林火灾案件13起,查处12起,综合查处率为92﹪以上。其中立刑事案件3起,破2起,立林政处罚7起,查处7起,聋哑人纵火2起,电力事故造成1起;立野外违规用火林政案件18起,已作出处罚决定8起,正在调查处理10起。刑事拘留2人、逮捕1人,林政处罚20人次。
一是全面排查火情火灾隐患。组织刑侦、治安、派出所等一线部门在重点林区、重点森林火险区开展拉网式清山排查,坚持“见烟就管、见火就查”,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整治力度,严惩违规违法用火行为。切实行使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中涉及森林防火的9项行政处罚权,从严管控、从快整治林区火源火患。
二是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切实履行野外火源管控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职责,始终保持主动进攻和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从严从快侦破森林火灾案件。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完善森林火灾案件查处预案,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充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案件,迅速调集警力开展调查,做到出警快、现场勘查快、查明火因快、排查确定嫌疑人快,现场勘查细、排查摸底细、调查走访细、案情分析细,责任落实到位、措施部署到位、警力安排到位。
三是严格火源管控。按照严查进山火源、严控野外用火、严处违规用火、严管重点人员的要求,调整警力部署,加大武装巡查巡护力度,在重点林区、进山通道、城镇面山、坟山等关键部位、关键时段增人、增卡、增巡查,形成声势,造成震慑,坚决把火种火源堵在山下、堵在林外。严格执行5项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纵容。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将云南省人民政府、怒江州人民政府2015年森林防火命令张贴到森林火情火灾多发村组和人口密集地区,以警醒和教育群众。在乡镇衔天用广播、发放户主通知书、悬挂张贴标语、增设防火检查哨卡等方式宣传森林防火条例、野外安全用火等知识,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森林防火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同时积极做好内部宣传工作,利用公安内部网页及时报道各县、各部门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鼓舞民警士气。(杨绍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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