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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参审率91%破局陪而不审参而不议

2015-03-25 15:00:39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推行双向评价参审率91%破局陪而不审参而不议

  滕州陪审员应参尽参能审尽审

  陪而不审、参而不议一直是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存在的问题。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推行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双向评价,保障人民陪审员全方位参与审判执行,确保人民陪审员应参尽参、能审尽审

  山东省滕州市民族宗教局的杨爱玲还有一个身份——滕州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阅卷、庭审、合议……一整套案件审理流程,杨爱玲已驾轻就熟。截至今年3月,一年多来,她已参审案件30多起。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滕州法院了解到,该院通过推行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双向评价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全方位参与审判执行。2014年,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91%,有效破解“陪而不审、参而不议”问题。

  基层陪审员已逾6成

  滕州市姜屯镇洪西村党支部书记张秀真,去年经过海选,被任命为滕州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完人民陪审员封闭培训后,她就参与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理。

  案子由滕州市姜屯法庭副庭长于云承办。双方当事人因一块菜地产生纠纷,厮打过程中一方受伤住院。受伤方出院后觉得没面子,把对方诉到法院。张秀真清楚地记得,双方当事人到法庭后,根本没法面对面沟通。

  “矛盾这么尖锐,硬判肯定不行。于云法官和我一起着手进行调解。”张秀真说,她和于云一道,去了双方当事人家好几次。

  “我也是种地的,再这么闹下去,两家关系只会越来越僵,大家和和睦睦有啥不好呢?”张秀真现身说法,一下拉近了与当事人的关系。案子再次开庭时,双方达成调解。

  张秀真是滕州法院拓宽人民陪审员选任渠道改革的亲历者。去年以来,滕州法院广泛吸收社会各阶层人员和各行各业代表,真正使人民陪审员“来源于群众,服务于群众”。

  滕州法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主任郝爱民介绍,选任时,法院充分利用电台、网络、报纸等媒体动员宣传,做到任前、任后“两个公示”,把好推荐、考试、考察“三个关口”,严格落实选任数量、选任条件、选任程序、选任结果“四个公开”,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4年以来,滕州法院在原有人民陪审员53人基础上,新增选154人,增选后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207人。

  “选任时,注重吸收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的群众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是滕州法院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一大亮点。”据郝爱民介绍,目前,该院基层人民陪审员占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一职多能参审焦点案

  走进滕州法院驻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室,该校建筑系老师邱霞正埋头填写人民陪审员工作日志。2010年7月,邱霞被任命为滕州法院人民陪审员。

  参审案件以来,邱霞对法治有了更深认识,平时的教学中,她也会有意识地对学生们进行法制教育。“人民陪审员工作室成立以来,学生们经常过来咨询。”邱霞说。

  滕州法院院长张文亮介绍说,自2014年以来,滕州法院先后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设立6处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每处确定两名人民陪审员轮流值班,1名法官定点联络,共同开展矛盾化解、法制宣传,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联系群众、参与司法的优势。

  有人形容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如何确保人民陪审员“应参尽参、能审尽审”,是滕州法院改革的重点。

  “为保障参审权力,滕州法院认真落实随机抽取原则,每周抽调15名人民陪审员在院机关和法庭轮流值班,与法官同步上岗。立案庭根据值班名单合理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有效解决了人民陪审员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相冲突问题。”张文亮说。

  据了解,为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滕州法院建立了审判长与陪审员双向评价制度,每起案件审结后,由审判长对陪审员提前阅卷、到庭时间、司法礼仪、庭审能力等情况进行勾选,陪审员对合议庭履职情况进行评价,有效破解“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等难题。同时,积极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审社会关注案件,增强化解社会矛盾效果。

  2014年10月,在九州清晏人民陪审员工作室,人民陪审员陈西昌和少年法庭法官一起与3名未成年被告人父母谈心。“孩子打架伤了人,家长先从检讨自己开始……”陈西昌的一席话让在座的家长思索良久,表示要吸取深刻教训,不让孩子在错误路上越走越远。

  陈西昌退休前是一名党校教师,2013年5月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因为有做教育工作的经历,他主动请缨当起少年法庭社会调查员。平日除了参加庭审,陈西昌经常深入社区、学校,调查未成年被告人成长环境、犯罪原因。

  据了解,这是滕州法院推行“多员合一”“一职多能”措施,建立人民陪审员与特邀调解员、司法监督员、司法协助员、社会调查员等多员同步协调联动的缩影。

  未履职次数超限免职

  翻开滕州法院人民陪审员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记者注意到,办法细化规定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参审规则、管理和考核等工作流程,使陪审工作有人负责、有章可循。

  据了解,2014年,滕州法院专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全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统一领导和管理。院机关和派出法庭分别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室,统一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用品,与法官共同使用审判业务管理系统。

  滕州市委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意见》,明确人民陪审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推进措施,将人民陪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解除其参审履职过程中经费补助、工审冲突等后顾之忧。

  “滕州法院还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对成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会同同级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无故不参加培训和未能履职次数超过全年庭审安排次数三分之一以上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免除其陪审员职务,建立人民陪审员奖励和退出机制。”张文亮说。(记者余东明 袁定波 文/图)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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