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与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座谈会,研究全面推进广西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
座谈会上,双方达成以下共识:根据广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印发《广西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以推进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工作为契机,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实现全区全部在用看守所所内有医疗机构,满足在押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地市一级、日均羁押被监管人员在300人以上的看守所设置具备住院诊疗条件的监管医院,或在社会医院设置监管病区,确保能够收治患重大疾病的被监管人员;建立当地党委、政府及卫生、财政部门支持看守所医疗卫生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的专业水平,切实保障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顺利进行,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刘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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