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格尔木市司法局公证处作为服务便民的窗口单位,自成立以来,始终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肩负起海西地区格尔木市、都兰县等地区的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年均办案量850件,无一错证、假证,在青海省公证质量检查评比中屡获好评。
一是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公证作为预防性的法律制度,处在防范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前沿,格尔木市司法局公证处紧贴行业特点和女性优势,以“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全面打造独具特色的“巾帼文明岗”。通过办理委托、继承、赠与、各类协议等事公证事项,规范了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预防了纠纷,减少了诉讼,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积极开展绿色服务通道。格尔木市司法局公证处在提升自身素质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各项公益事业,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及便民服务,向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特殊病患者、服刑人员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上门办理公证。对经济困难的老、弱、病、残、贫等群体伸出援手,给予无偿法律服务。
三是积极提供公证法律服务。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在政府履行审批、行政许可、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公证一方面行使国家授予的证明权,另一方面为社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如参与到格尔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公租房、廉租房分配等众多涉及民生的项目中,进行前置性的法律监督,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近日,格尔木市司法局公证处被格尔木市“巾帼建功”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优秀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分管公证工作的副局长朱晓丽同志被授予市级“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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