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部队服役5年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石河子大队民警李建设,从警18年来一直立足岗位传承着雷锋精神,默默奉献,执法为民。
2013年5月20日凌晨,正担负巡逻任务的李建设和同事隋建明发现一辆大货车车头部位着火,两个人拿着已经失效的灭火器,着急地站在高速公路上拦车寻求帮助。李建设立即帮助他们拦下两辆车,借取灭火器进行扑火。其后,李建设脱下自己外套抡起来扑火。一个小时后火终于被扑灭,车头的左前角、车内的仪表盘等处被烧毁,幸好车上拉着的农机没被烧毁,避免了近百万元的损失。
还有一次,他与同事巡逻时发现一辆轿车自燃,一个样子很狼狈的男人从驾驶室走出来,嘴里一边喊着什么,一边用脚使劲地踹门。他快速靠边停车走到轿车跟前,发现还有一个女人在车内副驾驶位置上挣扎。可能是车门坏了,从里面打不开,她困在里面出不来。这个时候,驾驶室内烟雾浓浓,并伴有火花。李建设立即跑到车的右侧伸手去拉门救人,没想到车把手已被烧坏。此时,车内烟火已经很浓很旺,如果再不及时救出女人,她将有生命危险。他着急地四处寻找可以利用的物品,可在高速路上的护栏旁边,没找到一个可利用的物品。形势十分紧急,他赶紧打开警车,取出一个尸体袋子套在身上,将头和右肩缩在一起,向车右侧门窗玻璃猛撞,连撞了三四下,将玻璃撞碎后,他身子紧贴在车上,抓住女乘客的肩膀,使劲将她从车窗口拽出来。
“老百姓挣钱不容易,我们眼中的小事,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李建设始终抱着这样的态度规范执法,为民服务。2011年8月14日23时许,李建设和同事在连霍高速玛纳斯收费站执勤时,一个司机跑来向他求助。原来,他驾驶的大货车装的是出口哈萨克斯坦的百货物品,由于捆绑不牢导致车上一些货物散落几公里远。李建设立即与同事对大小车辆进行检查,为这名货车司机找回6万余元的百货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