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办案等不严格落实办案程序有关规定,为追求考评成绩弄虚作假、违规办案……这些都被列入今年浙江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近日,浙江省检察院民行处率先制定实施方案,要求该省三级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紧紧围绕司法办案过程中的重点环节,着重整治不严格落实办案程序有关规定,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追求考评成绩弄虚作假、违规办案;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违规办案或干预个案等四个方面的不规范行为。
实施方案对重点整治内容一一细化,便于对照检查和整改,如在不严格落实办案程序有关规定方面,包括了超期办案,不能在三个月内审结已经受理的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没有合法的中止审查事由以及制作相应的中止审查决定;调查核实不按规定由二人以上共同进行,或者不出示人民检察院证件,不依法制作笔录、调取证据材料;案件办结后不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当事人结果,抗诉案件超期移送法院等细节。
(记者 范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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