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山东省公安厅部署开展道路交通“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做好源头治理、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等多项措施,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取得一定成效。
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做好源头治理是关键。支队对照前期建立的隐患台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摸清辖区每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基本情况,重点排查了危化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加装紧急切断装置、驾驶人和押运员不具有从业资格等突出安全隐患,并对危险品种类、运输线路等情况全面排查摸底。加大科技监管力度,依托潍坊交警大数据系统专门建立完善了重点车辆监管平台,共设置重点车辆、重点单位及重点驾驶人3个项目,各大队日常摸排汇总的各类相关信息,以中队为单位及时录入平台,并明确每名重点对象的管理单位、责任民警等,实行常态化、户籍化管理。各大队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所属企业、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管理重点,定准管理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各大队深入客货运公司、危化品运输企业及石化企业等,对营运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彻底的安全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从源头上夯实单位管理主体责任基础。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支队在认真完成上级“规定动作”的同时,根据不同时期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始终围绕工作重点,密切部门联动,适时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处“七种违法行为”。自2月5日至2月26日支队已开展集中行动5次,各大队自行组织集中行动共计80余次,查处七种交通违法行为13736起。
为提高集中整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队创新方法,丰富宣传内容,加大曝光力度。他们组织开展“2015‘共筑平安梦’山东省主题交通安全巡演(讲)”活动,走进潍坊交运集团及辖区单位,面向重点车辆驾驶人、管理人员等开展宣传,呼吁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行车。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支队积极开展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曝光工作,依托微信服务号对交通违法的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进行信息推送,并通过媒体集中曝光了全市首批共258名终身禁驾人员名单,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了浓厚氛围。
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支队领导按照分工对责任单位进行包靠监督,包靠领导每月不少于两次实地督导检查,至少参与一次责任单位的集中行动。同时,支队纪委派出工作组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力度。为确保行动见实效,支队将各地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引导各单位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措施,加大集中整治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高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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