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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唐洪军: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

2015-03-16 09:21:15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在老百姓看来,司法正义最基本的一条,就是不能因为经济困难而让人打不起官司。如何让困难群众在其经历的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基层一线代表,这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曾说过,“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近年来,各级法院在司法救助的实践中,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对维护社会稳定、解决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初,我们欣喜地看到,“两高”和几部委出台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对遭受侵害而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国家予以经济上的救助,一年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对于诉讼上的司法救助,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实践中都稍显薄弱。

  司法救助是保障平等诉权、实现公平正义的基础。“有理无钱莫进来”,是对旧时代官衙的一种真实写照。当今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然不能因为财富多寡、地位高低而有所区别。近年来,老百姓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空前提高,但仍有或因经济困难,或因文化水平,或因旧观念影响的老百姓,不敢进法院,害怕打官司,以致个别人采取堵路、跳楼等极端方式维权,与建设法治中国格格不入。各级法院虽然已经制定出台了诉讼费缓减免收的相关文件,但实践中还需大力宣传引导,切实降低经济困难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门槛,才能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国家的司法关怀。

  另外在诉讼过程中,尤其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虽减免诉讼费,但往往又因这些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而影响诉讼效果。所以,可以借鉴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以使司法救助更有实质上的作为。

  司法救助资金也应该及时到位。据了解,有些案件从案发到宣判时间较长,有些受害者或其家属原就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及时到位,才能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充分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要缩短救助资金到位时间,可以创新救助方法,拓宽救助渠道,上下多级联动,让司法救助在为民、护民、亲民的过程中,见到更多更好的实效。

  苏格拉底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司法救助让经济困难的人打得起官司,同样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有助于全体老百姓信仰法律、崇尚法律。

[责任编辑: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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