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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坚持惠民司法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2015-03-16 09:06:35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坚持惠民司法,尽力维护消费者权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向社会各界通报2014年以来全区法院审理消费者维权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并发布6个典型案例,帮助提升广大消费者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为最大程度消弭诉讼维权成本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之间的矛盾,提高消费者维权纠纷处置的实效性,新疆全区法院将亲民便民利民作为维权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通绿色通道,在法律咨询、立案、审理、执行各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坚持惠民司法,对于消费者提起的小额诉讼,充分运用简易程序,速裁速决,依法实行一审终审;通过快审快结,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尽快实现消费者权益。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以来,新疆全区法院新收消费者维权民事案件的类型包括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两大类20余种,其中合同类纠纷主要集中为商品合同和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新疆高院精心部署,坚持重点治乱,正确运用举证责任分配和惩罚性赔偿的规定,让故意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加强庭前调查研究和判后回访建议工作,注重促进消费者提高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依法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苏 昊)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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