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引入外部监督为抓手,积极探索律师对检察机关司法行为的监督机制,于2015年2月3日出台了《关于引入律师监督规范检察行为的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施行一个月以来,朝阳区检察院检察人员严格遵守规定,切实保障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未出现不规范司法情形。
该《办法》的出台,起到了规制和警示的作用,极大地提升了朝阳区检察院检察人员的规范司法意识。自该《办法》出台一个月时间,朝阳区检察院共计向律师发放了72份《规范检察行为监督卡》,只收回1份,且监督卡上并未反映朝阳区检察院干警的不规范司法情形,而是表示“非常满意”。朝阳区检察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规范司法行为落到实处,引入律师监督规范检察行为取得良好效果,朝阳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引入并完善律师监督机制,将高检院的决策部署转变为具体工作措施,最大限度提升朝阳区检察院检察人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