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深改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最高检、司法部近日印发该《方案》。记者3月11日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全省检察机关今年已部署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省检察院今年将就选任改革工作与省司法厅制定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行改革作好准备。
制度设计
解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
据介绍,目前,四川省共有1100余名人民监督员,其中省检察院有17名人民监督员。
2003年起,四川省成为全国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的10个试点地区之一。2003—2010年试点7年期间,四川省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3655件;2010年10月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截止到2013年,全省共监督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47件。然而,10余年以来,四川省人民监督员在选任方式、监督范围、监督效力上仍面临许多突出问题,尤其是“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选任方式为人诟病。
而此次出台的《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亮点之一就是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由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从制度上解决了“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问题。
四川部署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早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就提出建议,尽快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工作。
今年年初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提出,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在查办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起诉重点环节均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今年要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和监督程序,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效果,凸显人民参与监督司法的实效。(曾晶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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