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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政法机关要服务改革护航改革

2015-03-12 08:28:51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代表委员提出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化解矛盾

政法机关要服务改革护航改革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法机关面对艰巨的改革攻坚任务,必须担当起责任,为改革服务,为改革护航。

  “检察机关要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有五个界限需要划清,即: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改革探索中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国有企业在兼并重组中的经济纠纷与侵占国有资产犯罪的界限,合法劳动、投资收入与违法所得的界限,经济活动中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说。

  去年,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的意见》,研究制定《关于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把服务大局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执法理念,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和工作机制,提出了服务区域金融改革、服务平潭开放开发、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台商台企、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意见。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许多方面需要先行先试,在改革过程中必然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这对检察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

  李明蓉建议,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加强释法说理,防止和克服就案办案、就事论事、简单机械执法,把服务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法律监督,强调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公安机关的天职,也是公安机关须臾不可忘记的主业。

  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原政委傅宏裕表示,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公安机关必须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

  傅宏裕认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专项打击与前端管理相结合。针对深化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新型犯罪,要加强法律政策研究,主动与检法部门沟通,积极推动相关司法解释、适用办法和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执法工作提供强力法律支撑。

  针对深化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政法机关应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协调各种利益冲突,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法定职责。

  傅宏裕说,在矛盾纠纷排查、预防控制、现场处置等各个环节中,要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满足群众合法诉求摆到首要位置。建立群众利益诉求依法表达机制、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机制,让群众通过法定程序来表达诉求、解决纷争。

  执法“治民”和“为民”一字之差却有天壤之别,要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秩序与活力的关系。傅宏裕提出,公安机关要主动适应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不断推进警务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努力打造便民利民的民生警务。

  窗口单位是政法机关的门面,是为民排忧解难的服务站,也是定分止争的第一站。

  “从去年开始,我们大力开展服务型公安窗口单位创建工作,基本要求就是态度和蔼、出警快速、语言文明、警容严整、工作严谨、执法规范。将窗口单位建成为民办事的家门口,打造成为服务群众的直通车。”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分局副局长张仙蕊说。(记者 刘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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