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北京市院通知要求,北京市检三分院组织全院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严肃纪律作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全体检察人员熟知熟记规定中的“十五个严禁”的内容,并在执法办案中严格遵照执行。
一、党组重视,领导干部作表率。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一俊对学习遵守“十五个严禁”做出了明确的批示,要求各部门中层领导干部在学习和落实中做好表率,做到“三个带头”。一是要带头学习,认真领会和理解“十五个严禁”产生的时代背景及重要意义;二是要带头熟知熟记,把“十五个严禁”内容熟记于心,做到背得出来,答得出口;三是要带头落实,在工作中、言行上带头作表率,自觉落实“十五个严禁”要求,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触底线。在此基础上,组织全院检察人员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自身的组织纪律性,打牢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检的思想基础。
二、认真领会,在结合上下功夫。
“十五个严禁”回应了当前检察机关中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确立了严守政治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的行为规范,“十五个严禁”的规定不仅严明了检察机关的组织纪律,也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保持检察机关的纯洁性立下了规矩,划定了底线。为此,各部门在学习中,注重把遵守“十五个严禁”规定、转变检察机关纪律作风与进一步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相结合;与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与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相结合。在工作中、生活上坚持高标准,在思想上、行动中自觉严要求,为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做出努力。
三、严格落实,工作中严于律己。
全院各部门检察人员通过学习“十五个严禁”,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纪律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办公室、侦监处、反贪局等部门认为,纪律作风问题事关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检察人员的社会形象,必须要认真对待、严格自律。公诉部门认为,当前一些常见多发的纪律作风问题与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的要求背道而驰,与坚守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格格不入,与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相去甚远,值得深刻反思、必须坚决纠正。干部处、行政装备等综合部门认为,高检院“十五个严禁”的规定所指向的观念不正、意识不强、行为不当、作风不良等问题需要检察人员时刻保持警惕,对工作中间接接触到的案件情况,要坚持不透露案情、不打探案情、不谋私说情,做到守土尽责、严格保密,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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