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超 全国人民代表、广西森林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人民法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旨在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破解地方保护主义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干扰,同时便利群众诉讼,这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推进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措施。
地方对法院审判的干扰,行政诉讼可以说是最突出的,它使司法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长期饱受社会各界诟病,在去地方化方面各级法院也做了很多的探索,如广西南宁市中院在2013年下半年,全面推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一年多来,行政案件数量上升了一倍多,立案难的问题有所改善,同时,案件质量也有很大程度的提高。
黄超认为,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不但可以提高司法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更可以使各级地方政府更加重视行政案件,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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